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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1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纳由一家银行提供最高达500,000,000港元(或人民币等值)的循环贷款融资的融资函件,融资年期为三年。
根据融资函件,倘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深圳控股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为深圳政府旗下国企附属公司,则将为一项违约事件。倘发生上述违约事件,贷款人于融资函件项下须作出承担的责任或其任何部份可予以终止,所有尚未偿还贷款及所有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可能立即到期应付。
于本公告日期,深业实益持有深圳控股已发行股本约62.33%(而与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所持权益一并计算,约63.19%),而深圳市人民政府间接持有深业10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