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医保局紧急通知,截至3月31日未申请不再给予救助!

霸州微生活   2023-03-27 18:26:14


【资料图】

关于2022年度城镇

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按照《廊坊市市本级城镇参保职工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廊政办〔2002〕18号)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申请已于2023年3月1日开始,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或其亲属抓紧时间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上提交医疗救助申请,至2023年3月31日未申请救助的,视为自动放弃救助权利,不再给予救助。

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来源|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热文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