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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日讯 8月1日,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会上,山东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解读《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于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22年底,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6637家、“专精特新”企业756家,有192家企业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777家。
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在框架结构和章节设置方面对原《条例》进行了统筹整合,在篇幅和内容上作了大幅扩充,由原来的38条增加到59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厘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类主体的职责。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条例》明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中小企业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责任。另外,《条例》还突出企业梯度培育、宣传激励等制度。
丰富支持创业创新的具体措施。《条例》围绕创业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创业主体的优惠政策,重点在平等市场准入、用地场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为创业提供便利,并规定政府的创业指导职责。为鼓励创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条例》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从数字化赋能、产业链协同、品牌与标准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从绿色低碳、企业管理、技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强化财税调控和金融支持。财税政策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条例》明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分别确定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另外,还明确了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条例》从丰富融资激励方式、开发金融服务与产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应急转贷制度、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信用融资以及融资保险产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明确市场开拓和服务保障相关措施。开拓市场是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客观需要。《条例》从供应链配套、政府采购等方面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配套协同,从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为国际贸易提供支持和救济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搭建走出去的平台。在服务保障中,抓住人才和服务两个重点环节,分别从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制定落实、监测统计分析、行政容错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还对应急纾困机制作出规定。
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能力。实践中社会各界关于营造公平市场秩序、增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呼声和要求一直很高。为此,《条例》从保护财产权益、加大债权保护力度等方面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规范审慎执法、规范收费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